課程名稱 |
刑法總則二 Criminal Code-general Principles (Ⅱ) |
開課學期 |
102-2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|
授課教師 |
薛智仁 |
課號 |
LawILS7044 |
課程識別碼 |
A41 M024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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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3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三2,3,4(9:1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科法一 |
備註 |
不接受外系所學生選修。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45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22LawILS7044_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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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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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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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課程在傳授刑法總則的基本觀念,本學期將接續上學期的內容,以相同的上課方式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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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目標 |
課程目標在使同學掌握刑法學的基本概念,並形成個人獨立思考的能力。 |
課程要求 |
課程要求修課同學上課參與討論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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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另約時間 備註: 請來信另約時間。 |
指定閱讀 |
待補 |
參考書目 |
林山田,刑法通論(下),10版,2006年
黃榮堅,基礎刑法學(下),4版,2012年。
林鈺雄,新刑法總則,3版,2011年。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期末考 |
100% |
學期成績僅以期末考筆試為標準。評分標準在於答題的說理能力及推論一貫性。成績不及格的同學,沒有以任何方式補救的機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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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2/19 |
未遂犯(I):未遂犯之處罰基礎及成立要件 |
第2週 |
2/26 |
未遂犯(II):不能未遂與中止未遂 |
第3週 |
3/05 |
犯罪參與(I):正共犯理論 |
第4週 |
3/12 |
犯罪參與(II):間接正犯與共同正犯 |
第5週 |
3/19 |
犯罪參與(III):教唆犯與幫助犯 |
第6週 |
3/26 |
犯罪參與(IV):其他問題(共犯中止及特別犯) |
第7週 |
4/02 |
不作為犯(I):不作為犯之成立要件(尤其保證人地位) |
第8週 |
4/09 |
不作為犯(II):不作為犯之違法性與罪責 |
第9週 |
4/16 |
過失犯(I) |
第10週 |
4/23 |
過失犯(II) |
第11週 |
4/30 |
犯罪競合(I):行為單數概念及法律單數 |
第12週 |
5/07 |
犯罪競合(II):想像競合與數罪併罰 |
第13週 |
5/14 |
犯罪競合(III):取代競合規則之犯罪類型(結合犯、結果加重犯) |
第14週 |
5/21 |
刑事制裁(I):刑罰目的、刑罰種類 |
第15週 |
5/28 |
刑事制裁(II):刑罰之裁量 |
第16週 |
6/04 |
刑事制裁(III):刑罰之執行 |
第17週 |
6/11 |
刑事制裁(IV):保安處分 |